張貼日期: 2025-04-01 15:29:19 點閱:22
說明: 一、 「114年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 (一) 託播期間: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 (二) 託播內容: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 二、 為加強宣導114年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。 三、 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,以e-mail(d0000211@changtax.gov.tw)傳送至本局。